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资料图】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
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合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 斌(签字)_______________
戴克勤(签字)_______________
杨文浩(签字)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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