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头盔安全出行。
交警给礼让斑马线的司机点赞。
【资料图】
核心提示
路上的一言一行都彰显着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文明出行更是需要全民共同参与。5月24日,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文明出行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 赵策
重点关注
骑乘电动自行车
请佩戴好头盔
年初以来,沈阳公安交警结合常态管理勤务,在全市主次干路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劝导行动,遵循“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对没有佩戴头盔的骑乘人进行教育劝导,登记身份信息,有单位的转递单位,没单位的转递社区,落实“路面源头双管理”;对没有佩戴头盔的、存在轻微违法的、积极改正态度良好的骑乘人,采取教育劝导等柔性执法的方式代替处罚。
在路面劝导的基础上,沈阳公安交警依托道交委平台,积极发动各区政府、街道、社区,以及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内部人员和行业企业,形成劝导合力,并督促外卖、快递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内部教育和管理提示。同时,协调各小区、物业、保安等多方力量,严格落实门岗检查,督促小区出入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
沈阳公安交警提示:无盔不出门、无盔不出企、无盔不上路。
同时,购买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检验合格的头盔;家长搭载儿童出行时,也请一定给孩子戴好头盔。
数据“说话”
饮酒、头盔与交通事故
据沈阳公安交警部门统计,各类交通事故中,涉酒事故占比15.4%;涉酒事故中,有人员伤亡占比50%以上。
在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员中,有80%的人没戴头盔,也就是说,在电动自行车事故中死亡的大部分都是不戴头盔的;没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死亡事故占了27.6%,换言之,不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事故,死亡率接近三成。
交警为您细算酒后驾驶的“五笔账”
法律账▶
A.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并处10日以下拘留。
B.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C.酒驾或者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时间账▶
驾驶人因酒驾被查后,6个月不能驾驶机动车。违法驾驶人必须参加为期一周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学习结束后还需要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考试成绩为90分以上才能通过。醉驾违法者还要等司法部门下判决书,可能几个月内都将在“铁窗”中度过。
经济账▶
酒驾、醉驾肇事,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造成的损失需要驾驶人自掏腰包,轻则需要几千元或几万元,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倾家荡产也不是危言耸听。
前途账▶
醉驾入刑,通俗点说就是已经犯罪了,自己和子女可能终生不能报考部队、公务员、国企央企等单位;对于其他职业来说,公务员醉驾丢饭碗,企事业单位员工可能被开除,而且会影响以后的生活、就业及贷款等各种事情,醉驾造成的人生“污点”很有可能成为一生的“硬伤”。
家庭账▶
酒驾会付出经济、法律、时间、前途等巨额成本,失去工作、背负债务、面临制裁,对家庭而言是一场灾难。酒驾、醉驾一旦肇事,家庭可能遭受更重大的打击,甚至造成家庭支离破碎。
第一发布
沈阳今年已查处酒驾3573件
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性质恶劣,不仅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酒后驾车肇事肇祸风险非常高,一直是交警部门重点打击的行为。
今年以来,沈阳公安交警采取常态整治、集中整治、全市统一行动三大整治模式,围绕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依托大数据情报研判信息,针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从严整治、绝不姑息。同时,不断丰富酒驾整治工作技战法,灵活变化酒驾整治点位与时间——将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快速路和高架桥的上匝道和桥下列入重点整治区域,从下午到第二天凌晨都作为重点整治时段,通过持续对酒驾违法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让酒驾违法无处遁形。据统计,今年以来,沈阳公安交警共查处酒驾3573件,其中醉驾1554件,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
酒驾、醉驾的判定标准
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分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即“酒驾”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即“醉驾”。
“酒驾”指的是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小于80毫克。
“醉驾”指的是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当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含)以上。
“礼让斑马线”让出大文明
“礼让斑马线”,应该这样做
●在无信号灯路口
A.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B.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停车让行,行人身后的车道,机动车可以行驶。
C.行人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停车让行(中心线另外一侧车道的机动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行驶)。
●在有信号灯路口
A.绿灯亮,但行人尚未完全通过人行横道,身后车道的机动车可以通行,身前车道的机动车仍需停车让行。
B.机动车左右转弯,影响行人通行时,机动车可以从行人身后车道通行,身前车道的机动车仍需停车让行。
C.行人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停车让行(中心线另外一侧车道的机动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行驶)。
斑马线前,行人需要注意这些
在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大环境下,行人也要多一些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理解,规范自身行为,文明守法出行。红灯亮起时,自觉在停止线外等待;不要在马路上随意穿行;遇车辆礼让时要快速通过路口。
“不礼让斑马线”将会被处罚
《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礼让行人”事关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需要大家的积极配合。日常生活中,无论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行人,都需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安全交通意识,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沈阳交警“小姐姐”
喊话劝导文明出行
“小哥哥你好!请你靠边停一下,为了你的出行安全,下次骑行时,请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叔叔您好、阿姨您好,请您靠边停一下,您骑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您现在骑行的是机动车道,非常危险,请到规定车道上行驶。”
为有效提升市民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营造温馨和谐交通环境,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组建了“交警小姐姐温馨劝导团队”,针对主要街路、商圈、景区、公园、网红打卡地等流量集中地区,对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走快车道、闯红灯、违法载人,行人闯红灯及驾驶人在车内的临时违停等各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喊话劝导。
沈阳公安交警希望以劝导模式、通过沟通对话这个过程,充分发挥女警温馨提示、柔性劝导作用,用温馨、亲和的方式,把交通安全理念传播得更广、更深、更远,做到“以礼待人”“以德服人”,打造沈阳交警“小姐姐”劝导名片。
连线实录
问:一到晚上,夜市周边经常有人把车乱停在小街小巷中,交警有没有什么管理措施?
答:对在街巷路靠路边停靠一排,不影响交通通行的轻微违法停车,我们交警部门一律采取温馨告知的方式管理。比如,在居民小区、公园景区、夜经济区等周边,靠边停一排又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符合这样的,我们都会实行人性化管理,原则上不予处罚。
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违停行为,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我们交警部门将实行严格管理。比如,对于起二排、堵路口、占用应急通道等容易造成拥堵、影响通行的,将会有针对性地加强执法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有序。
我们也呼吁大家要规范停车,有序停车,和公安交警共同维护好道路停车秩序,让城市交通更顺畅、更有序。
问:机动车驾驶人头天晚上喝酒,次日早晨上班途中被交警查获,也要按酒驾处罚吗?
答:公安交警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是以驾驶人体内现场酒精含量检测的结果作为处罚依据,而不是看驾驶人是什么时间饮的酒。只要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值,就可认定为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并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罚。通常,饮酒后需要经过24小时才能使体内的酒精完全分解掉。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驾驶人在饮酒后的24小时内请不要驾驶机动车。
问:驾驶人被查出酒后驾驶,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抽血检测?对血液检测结果不认可怎么办?
答:通常情况下,公安交警在设点或设卡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先对驾驶人进行呼吸式酒精含量检测。如果驾驶人呼吸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就需要将饮酒驾驶人带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按规定,进行抽血检测时必须将抽出的血液分装在两个试管中,先对其中一管血进行检测分析。如果被检测人对检测结果不认可,则将另一管血送到其他医院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两次检测结果相一致,公安交警部门便可依此对饮酒驾驶人按“醉驾”进行处罚。
问:如果行人迟迟未通行,而是在原地等待,我开车通过了,要处罚我吗?
答:行人在人行道、中间隔离带或中心线等候,未跨越人行道、中间隔离带或中间线的,不予处罚。
问:我开车到中央隔离护栏开口处,有行人通过,需要礼让吗?
答:行人通过中央隔离护栏开口处也认定为在斑马线上通行,司机同样需要让行。
问:我开车“礼让斑马线”,但被后车追尾了,谁负责?
答:后车追尾负全责。行至斑马线前,车辆必须提前减速慢行。
问:我认为我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了,但被处罚了,可以申诉吗?有哪些申诉渠道?
答:可以申诉。申诉有两种途径:一是网上申诉,在“交管12123”App上即可进行申诉,网上申诉仅限非现场处罚(也就是电子拍照处罚);现场处罚可在作出处罚决定的区、县(市)交警大队现场进行申诉。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李欣、记者徐佳婷/文 高级记者 张文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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